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
景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景谷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景住建聯發【2016】53號 批準的
景谷縣6.6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景谷鎮垃圾收運工程(采購類)已具備詢價條件。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
景谷鎮人民政府 的委托,對
景谷縣6.6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景谷鎮垃圾收運工程(采購類) 進行公開詢價,現誠邀具有法人資格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且并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報價。
1、項目名稱:
景谷縣6.6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景谷鎮垃圾收運工程(采購類);
2、項目編號:
PEJGCG2016-002-1;
3、采購內容:
序號 |
產品名稱 |
單位 |
數量 |
規格 |
1 |
鐵皮垃圾桶 |
個 |
130 |
240L |
2 |
果皮箱 |
個 |
60 |
|
4、預算金額:12萬元。
5、交貨地點:
景谷鎮人民政府 ;
6、質量要求:
按國家相關標準及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
7、交貨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內 ;
8、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8.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中能滿足本項目所采購產品相關的業務;
8.2具備有效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已辦理“三證合一”的除外、個體工商戶除外)及稅務登記證(已辦理“三證合一”的除外);
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8.4有良好的資信和公眾形象,近三年內,在經營及招投標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8.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
9、詢價文件的獲取:
2016年
8 月
4 日至2016年
8 月
8 日(節假日、雙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時間,下同)持:
① 、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已辦理“三證合一”的除外、個體工商戶除外)
③ 、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已辦理“三證合一”的除外)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報名除外);
⑥ 、法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⑦ 、以上①至④項目的復印件壹份(均需加蓋公章);
到普洱市思茅區龍生路62號1幢5樓購買詢價文件。詢價文件售價為人民幣500.00元/套,售后不退。
10、詢價響應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2016年
8 月
12 日
15 時
00 分(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詢價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11、詢價響應文件的遞交地點:
詳見詢價文件。
采 購 人:景谷鎮人民政府
采購代理機構: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電 話:0879-2312188
日 期: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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