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
景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景谷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景住建聯發【2016】53號 批準的
景谷縣6.6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景谷鎮垃圾收運工程(工程類) 已具備競爭性談判條件。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
景谷鎮人民政府 的委托,對
景谷縣6.6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景谷鎮垃圾收運工程(工程類) 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現誠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景谷鎮 ;
2.2建設規模:
垃圾收集房修復9座;建筑面積約152.82㎡ ;
2.3計劃工期:
120 日歷天;
2.4計劃總投資:
約31.5 萬元
2.5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所示的全部內容
2.6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2.7資金到位情況:
已到位
3.競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競爭性談判要求競標人須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 資質法人企業、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競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
注冊建造師貳級(含貳級)以上 及臨時建造師 執業資格證書。
3.2本次競爭性談判不接受聯合體競爭。
4. 報名及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與競標者,請于
2016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8 日(節假日、雙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時間,下同),在
普洱市龍生路62號5樓 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
4.2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時請攜帶以下證件供審驗: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4、云南省省外施工、監理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證、普洱市外企業入普基本信息登記證;
5、擬任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企業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8、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9、上述(1)至(5)項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需加蓋申請人公章)報名及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
4.3競爭性談判文件每套售價
500.00 元,售后不退。
5.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遞交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競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6 年
8 月
12 日
15 時
00 分,遞交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地點:
詳見談判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 標 人:景谷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0879-2312188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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